为深入贯彻全国地方产权管理工作会议精神,青岛国资委三项措施抓落实,确保会议精神落实到实处。
一是健全完善产权制度,推动产权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加强对国家出资企业、国家出资企业拥有实际控制权的境内外各级企业及其投资参股企业的产权登记管理,完善产权登记信息库建设,为国有资产监管及国有产权调整重组提供基础性资料参考。研究制定青岛市属企业国有产权置换和企业境外国有产权管理的有关办法,进一步规范企业国有产权置换行为,加强境外国有产权管理,为促进国有产权调整重组和企业境外投资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二是做强做优上市公司,推动国有企业平稳较快发展。以已有上市公司为平台,利用境内外资本市场,统筹运用资产注入、增持、增发、配股、可转债等多种手段,促进上市公司融资发展。加大调整重组力度,理顺企业产权关系,进一步规范国有股东行为,减少同业竞争,规范关联交易。进一步完善上市公司动态监管体系,落实国有股东证券账户备案制度,动态监控证券账户设立、变动情况,规范国有股权转让、受让行为,确保上市公司持股比例合理变动。强化上市公司国有股东内幕信息管理,建立健全内幕信息管理规章制度,坚决杜绝内幕交易,进一步使国有股东成为积极的、负责任的股东。
三是依法规范产权交易行为,推动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按照“应进必进、能进则进、进则规范、操作透明”的要求,继续推动国有产权通过产权交易市场公开挂牌交易,确保市属企业国有产权入场交易率达到100%,坚决杜绝场外交易。进一步加强互动式网络交易服务平台建设,继续推行电子竞价交易方式,充分发挥市场发现价格功能,切实提高产权交易的竞价率和增值率。充分利用市产权交易稽查办公室平台,不断完善与纪检、工商、税务等部门的联合稽查机制,加大对国有产权入场交易制度执行情况的检查力度,切实维护国有出资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