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国资委纪委在推进国企有关重大事项监督中,着重从四个方面实施。
一是推行党务公开。以两个市级党务公开示范点为引导,共享党务公开成果。其它单位党组织积极推行党务公开,认真落实党务公开目录,做到有组织、有内容、有载体、有检查、有考核。
二是严格执行职务消费规定。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的职务消费以节俭、必须、合理为原则,建立内部管理审批实施办法,领导人员的职务消费必须有据可查。
三是保证监督事项落到实处。充分发挥党风廉政建设联络员的作用,积极推行经济责任审计,强化国有资产特别是对参股企业的监管。
四是主动接受监督。领导人员要自觉主动地接受监督,按规定报告企业及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报告个人重大事项、述职述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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