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3月28日,湖北省国资委在武昌召开了全省国有企业法制工作座谈会。会议交流了构建法制工作大格局的经验,安排部署了当前的企业法制工作。
会议强调,要准确把握“十二五”目标的总体要求,即突出“五个融合”,着力“三个完善”,加快“两个提高”;全面落实“十二五”目标的各项指标要求,重点完成好六项硬指标,即企业规章制度、经济合同、重要决策三项法律审核率实现三个100%,总法律顾问专职率和法律顾问持证率实现两个80%,以及违规类重大案件基本杜绝;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十二五”目标顺利实施,即制定实施方案,加强督促检查,做好定期反馈和通报。
会议要求,突出抓好当前的四项重点工作,进一步夯实企业法制工作的基础。一是要突出抓好地方企业与在鄂中央企业法制工作对标。从加强央地合作、引进战略投资、促进跨越发展的高度,将对标工作的内容项目化、范围拓展化。二是突出抓好企业重大事项法律风险防范。制定出资企业重大事项法律审核的具体规定。强化企业总法律顾问和法务工作机构对企业内部重大事项进行法律审核的责任主体地位;强化国资监管机构法制工作部门在对关系出资人权益重大事项法律审核的责任主体地位,对企业改制重组、重大投融资、产(股)权转让等需要国资监管机构审批的重大事项,要由国资监管机构法制工作部门组织进行法律风险论证,出具法律意见书。三是突出抓好企业法律顾问制度建设。全面开展企业总法律顾问履职评议,精心组织企业法律顾问职业岗位等级资格评审。四是突出抓好“六五”普法工作。落实好机构、人员、经费和办公场所,编撰好“湖北省国有企业法制工作丛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