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加强国资监管制度体系建设。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市管企业现代企业制度建设的指导意见》、《市属企业聘用中介机构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以及《会计基础工作考核标准细则》等4个规范性文件,加强了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年终财务决算审计监管和企业改革改制审计评估及财务考核管理等工作,国资监管制度体系进一步完善。
二是加强企业产权基础工作管理。完成了2010年度企业国有产权登记年检及汇总分析工作。2011年核准资产评估项目2个,资产总额10.79亿元;备案资产评估项目12个,资产总额2.76亿元。
三是加强国有资产经营责任落实。进一步修改和完善了业绩考核指标体系,加大了对标考核力度,增加了二级企业考核指标。与水务集团等10户企业签订了经营业绩责任书,与铁路、民航等3户企业签订了资产管理责任书。
四是加强企业重大事项监管。将企业投融资计划列入了企业预算管理,督促企业及时报告投融资计划和重大投融资事项,并搞好可行性研究和分析论证。全年共审核批准威海港集团、水务集团等企业抵押、担保融资项目45个,融资总额25.5亿元。对国资集团等7个投资项目进行了审核和备案管理,共批复投资99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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