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出资企业惩防体系建设,促进国有企业健康发展,近日,南京市国资委印发《市属国有企业廉政风险防控试点工作意见》,部署监管企业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工作。
《意见》要求各企业在学习市交通集团铁投公司先进经验的基础上,围绕经营管理等中心工作,按照“查、防、控”三个步骤推进实施廉政风险防控。做到:坚持以“查”为基础,全面查找重点岗位、重要部门廉政风险点;以“防”为重点,形成科学、严谨、管用的防控制度体系,优化职权配置,规范业务流程,加强过程监管;以“控”为目标,实现对廉政风险的预警预测和动态监控。同时,完善评估机制,要求将单位和领导人员实施廉政风险防控情况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经营管理绩效考评体系,确保落实到位。力争用一年的时间,基本构建以企业生产经营管理、“三重一大”决策、企业领导人员从业行为为重点的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实现风险防控在全市国资系统的全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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