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国资国企改革发展四个重大成效获省领导肯定

文章来源:湖北国资委  发布时间:2012-02-23

  近日,湖北省省长王国生在全省国资监管工作会议上充分肯定全省国资系统为推动湖北科学发展、跨越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交出了一份满意的答卷,取得了四个方面的重大成效。

  一是国有经济发展取得重大成就,发挥了重要支撑作用。全省633户规模以上国有及国有控股工业企业,户数仅占全省工业企业的6.38%,完成增加值、实现销售收入、利润和税金,分别占全省规模以上工业的36.41%、38.7 %、39.78%、61.62%。国有资本在汽车、钢铁、能源、化工、通信电子、烟草制品、重大装备制造等重点行业占据了主导地位,国有经济对全省发展大局发挥了重要的支撑和引领作用。

  二是国有企业改革取得重大进展,激发了市场主体活力。全省国有骨干企业改制任务全面完成,地方中小企业改制任务基本完成,1万多户中小企业实现了民营化,新一轮脱钩改制成效显著,省级经营性国有资产监管全覆盖的目标任务基本实现,5家省级投融资平台融资552亿元,带动社会投资2050亿元,效应放大4倍。通过实施国企改革,推进政资、政企、所有权与经营权分开,市场主体充满生机活力。

  三是央企对接合作取得重大成果,集聚了跨越发展能量。去年全省与央企对接成果丰硕,签约投资7821亿元,到位投资1037亿元,占全省引进省外资金的三分之一,成为全省招商引资的突出亮点。

  四是国资监管的地方立法取得重大突破,完善了国资监管体制。湖北省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全国省级第一部国资监管的地方性法规──《湖北省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条例》,对做好新形势下国资监管工作作出了许多富有创新的规定,对完善国资监管体制、推动国有企业改革发展产生了积极影响,得到了全国人大及国务院国资委的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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