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泰安市国资委制定出台了《市属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工资总额预算管理暂行办法》,并围绕贯彻落实这一办法,加大宣传力度,广泛开展调研,加强与企业沟通,在试点基础上,全面推行市属企业工资总额预算管理,实现了国资监管机构对市属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收入分配管理工作的全覆盖。全年,纳入工资总额预算管理企业共有30户,除市国资委直接管理的企业外,还涉及财政、交通、文化、粮食、接待办、公用事业、泰山管委等部门管理企业23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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