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国资委强化上市公司国有股东内幕信息管理

文章来源:青岛国资委  发布时间:2012-02-08

  为加强上市公司国有股东内幕信息管理,日前,青岛国资委印发通知,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国有股东行为,坚决杜绝内幕交易。

  一要明确责任部门,健全内幕信息管理制度。要求上市公司国有股东、实际控制人明确内幕信息管理机构,建立健全内幕信息管理规章制度,对涉及上市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程序、内幕信息的流转与保密、信息披露、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等方面作出明确规定。

  二要严控知情范围,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要求上市公司国有股东、实际控制人在涉及上市公司重大事项的策划、研究、论证、决策过程中,在坚持依法合规的前提下,采取必要且充分的保密措施,严格控制参与人员范围,减少信息知悉及传递环节,并建立责任追究制度。涉及内幕信息的相关事项决策后,要按照相关规定及时书面通知上市公司,由上市公司依法披露。

  三要加强知情人登记,强化守法合规意识。要求上市公司国有股东、实际控制人支持和配合上市公司按规定做好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就涉及内幕信息的有关事项向有关政府部门、监管机构汇报、沟通时,要告知其保密义务,并将情况记录备查;要通过多种形式,加强内幕信息管理及规范股东行为等方面的教育培训工作,强化守法合规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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