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三明市人民政府印发了《三明市市属企业及部分经营性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体制调整理顺工作实施方案》。
实施方案对目前仍由行业管理部门(代管部门)管理的企业及部分经营性事业单位,由市人民政府授权市国资委代表市人民政府统一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将工商注册登记的出资人确定或变更为市国资委,并对市人民政府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采取直接管理和委托管理两类管理方式。福建无线电设备厂纳入直接管理模式,将原来由行业管理部门管理的企业国有资产整体移交市国资委直接管理,由市国资委把管资产与管人、管事相结合,全面履行出资人职责。行业管理部门对企业依法履行行业管理、市场监管等社会公共管理职能。三明市荆西粮油储运站等19家企业和经营性事业单位纳入委托管理模式,由市国资委与行业管理部门(代管部门)签订委托管理协议书,明确各自管理职责,国资委主要履行出资人职责,将企事业单位委托行业管理部门(代管部门)管理,以发挥行业部门优势,保持行业管理关系的连续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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