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2012年底,湖北省国有企业将实现廉洁风险防控工作全覆盖。昨日召开的全省国有企业廉洁风险防控工作经验交流会对此作了部署。
目前,湖北省已形成“指导意见+5个配套制度+4个补充文件”的国企廉洁风险防控制度体系。按照全省总体部署,要确保到2012年底,实现廉洁风险防控覆盖所有国企、覆盖国企所有单位、覆盖国企所有重要岗位。
湖北省还将探索建立国企红、黄、蓝“三色”预警处置机制:对于“蓝色预警”(一般风险),加强常规检查、防患于未然;“黄色预警”(中级风险),加强重点控制、扼住苗头;“红色预警”(高风险),立即控制、遏制蔓延。
同时,将健全监督考评机制,将考评结果与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最关心的政治待遇、升降去留等有机结合起来。对工作开展不力、考评结果较差的,通报批评;情节严重造成不良影响和严重腐败问题的,追究领导班子和责任人责任。
监察部副部长郝明金作了书面讲话;国务院国资委纪委书记强卫东,省委常委、组织部部长侯长安出席会议并讲话;副省长段轮一主持会议。会议还表彰了一批国有企业廉洁风险防控工作先进单位和优秀组织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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