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国资系统指导监督工作取得了“五个一”的积极成效

文章来源:湖北国资委  发布时间:2011-11-18

  2011年以来,湖北省国资系统指导监督工作取得了“五个一”的积极成效:

  一是推动出台了一部高规格的地方性法规。在省国资委的积极推动下,今年5月26日,湖北省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24次会议以高票通过了《湖北省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条例》。这是全国省级出台的第一部国资监管的地方性法规。

  二是组织举办了一次高水平的国资监管研讨班。从2006年开始,省国资委每年围绕一个专题,举办一次全省国资系统的研讨班。今年8月24日至25日,为了贯彻落实《湖北省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条例》,省国资委又举办了以“深入贯彻落实《条例》,促进国企科学发展”为主题的研讨班,重点解决了“用什么”的问题,即掌握好《条例》这个武器,运用好《条例》这个法宝,在新的起点上来促进国有企业科学发展。

  三是牵头承办了一系列央企对接合作活动。省市国资委积极履行与央企对接合作的牵头协调部门的职责,勇挑重担,牵头承办了一系列重要的央企对接合作活动。3月5日、9月19日省国资委先后两次承办了高规格的与央企对接活动,签约合作项目5201.7亿元。今年全年,湖北省共与央企签约合作项目184个,投资总额6953.4亿元。

  四是做大做实做强了一组有带动力的投融资平台。争取省政府先后组建了联发投、鄂西圈投、交通投、长江投等投融资平台,推动出台《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管理促进省级国有投融资平台公司规范发展的试行意见》(鄂政发〔2011〕14号)等一系列政策措施,促进了省级投融资平台做大做实做强,到10月末,省级5家平台公司累计完成投资600多亿元,带动社会投资1300多亿元。市州44家国有投融资平台公司累计投资2000多亿元,带动社会投资4000多亿元。“宜昌交运”作为湖北省第一家道路运输企业在深交所隆重上市。

  五是总结推广了一批改革创新的先进典型。省国资委通过《湖北国资》推广了武汉市江汉区构建监管范围“全覆盖”、国有资本“全流动”、监督管理“全过程”的大国资体系,襄阳市国资委加强指导监督探索管资产与管人管事相结合的有效途径,大冶市集中整合经营性国有资产和非经营性国有资产,建立“大国资、大授权、大配置”的监管运营体制等10个先进典型。这些先进典型经验在全国全省产生了积极的影响,有力推动了“大国资”的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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