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国资委召开省属企业法制工作座谈会

文章来源:安徽国资委  发布时间:2011-10-18

  9月29日,安徽省国资委在铜陵召开省属企业法制工作座谈会,学习贯彻国务院国资委日前召开的中央企业法制工作会议精神,总结交流2008年以来省属企业法制工作经验,研究部署2011-2013年省属企业法制工作。安徽省国资委副主任、党委委员朱少春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

  朱少春在讲话中充分肯定了省属企业法制工作所取得的成绩。他指出,自2008年省国资委法制工作会议以来,各省属企业着力加强企业法律风险防控,努力提高企业依法经营水平,企业法制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基本实现了“建立比较完善的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机制”的目标。一是企业总法律顾问制度建设取得了新的进展。目前,已有马钢集团等13户企业设立了总法律顾问或副总法律顾问,比2008年增加了9户。总法律顾问在企业经营管理中充分发挥了职能作用。二是企业法律事务机构建设有所加强。省属企业已初步形成了法律事务组织管理体系,法务机构建设取得积极进展,职责得到较好落实,法务工作人员在企业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三是企业依法决策、依法经营管理的制度体系日趋完善。省属企业初步形成了依法决策、依法经营管理体系。企业三项法律审核的重点进一步突出,规章制度、经济合同和重要决策的法律审核率明显提升。

  朱少春指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省属企业法制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省属企业加快转变发展方式、进一步提升核心竞争力的中心工作,按照省属企业2011-2013年法制工作三年目标要求,以健全完善法律风险防范机制为核心,以全面建立总法律顾问制度为重点,确保企业法制工作三年目标各项指标落实到位,为促进省属企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更加全面、更加有力的法律支撑和保障。

  朱少春强调,下一步省属企业法制工作的重点是推进六个“到位”:一是进一步推进人员配备到位;二是进一步推进机构设置到位;三是进一步推进制度建设到位;四是进一步推进工作措施到位;五是进一步推进“向重要子企业延伸”到位;六是进一步推进文化建设到位。

  朱少春要求,要切实加强领导,努力促进省属企业法制工作再上新台阶。一是企业领导要带头学法、守法和用法。二是要切实把企业法制工作摆上位置,纳入日程。三是要把完成省属企业法制工作三年目标作为重要任务抓紧落实。朱少春最后对普法工作提出要求,各省属企业要全面落实省国资系统“六五”普法规划,创新普法工作方式方法,提高企业全体员工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不断增强依法治企观念。

  会议传达了中央企业法制工作会议精神。马钢集团、海螺集团、淮北矿业、江汽集团、建工集团、中煤矿建、徽商集团等7户企业在会上作了交流发言。

  省属企业分管法制工作负责人、总法律顾问、法律事务机构负责人和省国资委相关处室负责人共100多人参加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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