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政府国资委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加强法制政府建设的有关要求,把握四个重点,不断加强制度建设,严格依法行权履责。
一是强化国资监管政策法规的学习。全委机关干部以《企业国有资产法》、《公司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为主要内容,深入开展国资监管政策法规学习。近年来,共组织近千人次参加知识测试,良好率达100%。
二是坚持依法科学民主决策。严格执行重大决策程序和规则,把依法科学民主决策的要求落到实处。
三是加强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按照有关规定对青岛市政府国资委成立以来制定出台的九十余个规章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梳理,废止了4个部门规范性文件,对1个部门规范性文件进行了修改,进一步完善了国资监管政策法规体系。
四是全面推进政务公开。进一步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对依法应当主动公开的信息,确保主动、及时、准确公开,自觉接受公众和企业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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