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青岛市政府国资委下发《关于2011年度国有资本收益清算申报工作的通知》,正式启动2011年度收益收缴工作。
根据通知要求,各监管企业要于2011年10月30日前申报完成本年度国有资本收益。国有独资企业根据中介机构年度审计报告确定收益,国有控股公司应根据股东会议通过的201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本着同股同利的原则,按照国有股东出资比例,据实申报国有股东应分得的股利、股息。
为充分发挥市政府国资委信息化平台的作用,今年的国有资本收益清算申报工作首次采用网上申报方式,大大方便了企业,提高了工作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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