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共同推进国有企业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设,促进企业又好又快发展,福州市国资委与市工商局建立联席会议机制,贯彻落实《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工商局关于运用工商职能促进企业发展若干意见》,研究解决国有企业和国有独资、控(参)股公司在工商登记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为县(市)、区国有资产监管、工商登记提供指导意见。9月23日,双方召开第一次联席会议,会议解决了规范化公司章程中规定的董事会、监事会的任期与重新委派或指定问题,规范了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为公司未来资本运作提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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