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国资委出台市管企业现代企业制度建设指导意见

文章来源:山东国资委  发布时间:2011-09-26

  近日,威海国资委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市管企业现代企业制度建设的指导意见》,就进一步深化市管企业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推动企业健康快速发展提出了具体的意见和相应的措施。

  一是完善公司法人制度。规定企业享有独立的法人财产权,对其动产、不动产和其他财产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享有经营自主权,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范围内有权自行决定其经营事务;拥有劳动用工权,可以根据生产经营需要,招用工人或者辞退职工。

  二是建立规范的公司治理结构。依法科学组建组织机构,建立由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组成的公司治理结构,健全决策、执行、监督相协调的制衡机制。

  三是建立科学的公司治理制度。认真制订公司章程,真正把章程作为企业内部管控的最高制度,严格履行;建立规范组织机构议事规则,确保“三会一层”规范行权、正确履职、依法问责;健全企业生产经营管理各项规章制度,推动企业管理实现制度化、标准化、规范化。

  四是深化企业人事劳动工资制度改革。积极探索建立和完善市场化、竞争性选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机制,探索实施外部董事、独立董事制度,推进择优选聘外派监事制度,改进经理、副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任用方式;积极推进现代劳动用工制度建设,逐步形成能上能下、能进能出、优胜劣汰的用人机制;进一步深化工资薪酬制度改革,探索改革企业工资决定机制,建立“以岗定薪、岗变薪变”为核心的薪酬管理制度,建立企业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

  五是改善工会工作和职工民主管理。进一步规范企业工会组织建设,建立协调和稳定劳动关系的有效机制;完善企业职工民主管理制度,推行厂务公开,完善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制度,充分发挥职工代表大会作用,尊重职工的意见和建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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