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国资委监管企业认真贯彻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确保实现全区价格总水平预期调控目标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积极落实政府市场干预措施,采取多项举措平抑粮、油、水等物资价格,为实现价格总水平预期调控目标作出积极的贡献。
为稳定粮油市场价格,南宁市国资委监管企业南宁市金谷隆粮油购销有限责任公司、南宁市储备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设立平价粮油销售点,实行定点、定价、定量销售大米、花生油、大豆油,销售价分别低于同类产品市场价15%—18%、18%—20%、12%—15%。同时,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开展降低南宁市城市供水居民生活用水价格工作,从2011年6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止,对南宁市城市供水中的居民生活用水价格,统一在现行标准的基础上,每立方米降低0.1元,其他类别用水价格以及对困难户等社会弱势群体生活用水实行价格优惠的措施保持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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