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9日,福州市国资委代表市政府对市属国有企业外派监事会工作正式启动。此次共向市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企业派出3个监事会,每个外派监事会由1名主席和2名专职监事组成,各派驻5家企业,实行监事会主席负责制。外派监事会成员每届任期3年。监事会不参与、不干预企业的经营决策和经营管理活动,严格按照国务院《国有企业监事会暂行条例》和《公司法》中对国有独资公司监事会的有关规定,以财务监督为核心,依法对企业的财务活动和经营管理行为实施有效监督,落实国有资产所有者的监督权,确保国有资产不流失和国有资产权益不受侵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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