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宁夏回族自治区“六五”普法会议精神,推动全区国有企业“六五”普法工作,自治区国资委成立了以委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处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六五”普法宣传教育领导小组,负责五市国资监管部门、区属国有大型企业的“六五”普法工作。制定下发了《自治区国资委开展第六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实施方案》,要求五市国资监管部门、自治区国有大型企业:
一是广宣传。以“六五”普法宣传教育为契机,增强企业重诺守信、依法经营意识;公司依法治理、规范运作意识;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意识。
二是强组织。各单位、各企业指定一名领导专项负责本单位、本企业“六五”普法工作,实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责任制。
三是抓重点。重点提高国有企业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尤其是企业领导班子成员及企业法律顾问依法决策、依法办事的自觉性和依法行权履责的能力。
四是重结合。着力突出“四个结合”,即与学习贯彻国务院国资委《关于在国资委系统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通知》相结合;与健全完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和制度相结合;与建立健全现代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相结合;与推动完善国有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机制相结合。
【责任编辑:${content.getAttrByFlatName('zrbj').valu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