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国资委组织开展“立法”后评估工作

文章来源:江苏国资委  发布时间:2011-08-17

  为总结评价苏州市属国有资产经营公司及其主要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与薪酬管理政策执行效果,近期,苏州国资委组织开展了“立法”后评估工作,评估的对象是2009年度起实施的《苏州市市属国有资产经营公司主要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暂行办法》与《苏州市市属国有资产经营公司主要负责人薪酬管理暂行办法》。为此,苏州国资委组织各有关市属国有资产经营公司召开了专题座谈会,认真听取行政相对人对两个暂行办法两年多来实施情况的客观分析和总结评价。在此基础上,苏州国资委还认真撰写了“立法”后评估报告。评估报告从政策制定背景、政策主要内容、政策执行成效、政策存在主要问题、改进政策的若干建议、政策评估结论等六个方面进行了系统的概括总结。这是苏州国资委首次对本部门制定的政策文件进行“立法”后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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