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切实发挥预防腐败制度运行的整体性、协调性、长效性作用,推动机关反腐倡廉建设深入开展,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市政府国资委全面推行岗位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日前,专门下发了《青岛市政府国资委关于推行岗位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实施意见》,并召开党委扩大会议进行动员部署。
《意见》明确提出,推行岗位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将紧紧围绕国资委各项权力运行的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以岗位廉政风险防范教育为基础,以廉政风险排查为手段,以规范和制约权力运行为核心,以建立健全防控制度为保障,把廉政风险查找到点、预防到岗,构建预防更加超前、制度更加完善,监督更加有力、干部更加廉洁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岗位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将重点抓好“找、评、防、控”四个环节。一是“找”,就是认真查找、分析存在的或潜在的廉政风险点。二是“评”,就是评估风险等级,明确风险的发生几率。三是“防”,就是针对查找出来的廉政风险点,提出相应的防范措施。四是“控”,就是建立健全廉政风险防控机制。经过努力,积极构建“政策阳光化、权力明晰化、责任全员化、风险明示化、管理精细化、防范科技化”的防控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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