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繁荣和发展多层次资本市场,促进全省经济社会科学发展、跨越式发展,近日,湖北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快湖北产权市场建设的意见》(鄂政发[2011]42号)。
《意见》提出“十二五”全省产权市场建设总体目标,强调充分发挥产权市场功能,着力提高公共资源配置效率,省和市、州、县管理企业(含金融企业)国有资产转让以及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国有资产处置,必须进入产权市场公开交易,鼓励产权市场积极创新,不断拓展市场功能,服务全省经济社会科学发展、跨越式发展,要求省直相关部门加强产权市场监管,防范市场风险。
《意见》的出台,有利于进一步发挥市场配置资源基础性作用,规范国有资产交易行为,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有利于优化产权市场发展环境,巩固“五统一”成果,繁荣和发展多层次资本市场,推动全省经济社会科学发展、跨越式发展;有利于市场创新,对推进产权市场可持续发展具有积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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