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顺应“大国资、大资源、大配置”体制改革要求,成功构建“全覆盖”、“全流动”、“全过程”的大国资体系,促进了国有资产的增值裂变。目前,全区国有资产总额达68亿,比2005年区国资委成立时净增值19亿。
一、构建区级监管运营体系,实现监管范围“全覆盖”
(一)、健全监管机构,明确管理主体。一是单设机构, 为政府组成机构。按照“坚持政府公共管理职能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能分开”要求,将原“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更名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进一步明晰了“国有资产出资人”角色。二是强化职能,履行出资人职责,全面负责全区行政事业性资产和经营性资产的监管及绩效评价与考核。
(二)、健全监管体制,创新运营模式。一是着力构建国资监管“三层架构”,形成了以区国资委为决策层、以区国资办为监管层、以国资经营公司为经营层的三层架构,明确了各自监管职责,形成了科学高效的组织体系。二是创新国资“两集中、一体化”的运作模式,在全市率先实现对区级经营性资产和非经营性资产集中监管、统一运营,促进了资产运营市场化、规范化、规模化。
(三)、健全监管制度,落实主体权责。建立健全了《国有资产“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江汉区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办法》、《江汉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国有资产管理绩效考核办法》、《江汉区公房出租管理办法》等一系列监督制度,覆盖国资监管各领域、各个环节和工作流程,为国资部门依法依规履行职能、管理资产提供了重要保障。
二、集中监管运营经营性资产,实现国有资本“全流动”
(一)、促进国有小企业退而有序。积极探索特困企业改制债务破解方法,设立困难企业改制资本运作平台,及时采取对所有困难企业债务统一集中托管、统筹处理、打包处置等措施,节约了处置成本、行政和法律诉讼成本。近2年通过集中打包处置,企业负债下降75%,节约偿债资金4亿元,有效化解了困难企业改制资金缺口难题。通过改制平台置换改制企业资产,集中垫付企业买断人员及退休职工医保费用,锁定了因延时改制的资金成本,一方面确保了特困企业改制顺利推进,另一方面加快内部资源重整,推动优势资源向主业集中。截止目前,我区166户国有企业改制已全面完成,完成率100%;274户集体企业已完成272户,完成率99%。积极推行改制企业终结审计“回头看”,有效解决国有资产流失和改制“后遗症”。一是置前保全。集中彻查改制企业是否存在漏评资产和资金,及时采取相关保全措施,为解决职工改制遗留问题和职工合理诉求打下物质基础。二是追本溯源。对漏评资产及资金原则上实行“本利统收”,全额追缴。截至目前,已收回房屋价值1.2亿元,违规资金1.3亿元。三是解难帮困。将收回资产及资金部分用于解决“三无”企业职工医保、养老保险等遗留问题。四是督促履责。督促未及时足额安置职工的企业按政策安置职工,并提供未及时安置职工的困难救助资金。2010年,共筹集资金4390万元解决了4367名退休职工医保问题,在全市率先实现了全部改制企业退休职工医疗保险全覆盖。
(二)、促进国有大企业进而有为。创新“集中监管统一运营”模式,2006年组建了3家国资经营公司,即恒泽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恒创开发投资公司、恒润物业管理公司。近几年来,国资经营公司及国资监管部门通过资产集中监管运营,贮备优质土地资源200余亩,实现增值超过10亿元,为区委、区政府引导产业发展提供了调控手段;参股优势企业2460万股,实现增值超过1.6亿元;项目开发实现营利3.5亿元;改制重组实现营利3亿。创新“重点工程建设项目成本全程监督制”,在项目可行性论证、发挥中介职能作用、制定和审核项目拦标价、加强项目实施过程变更审计等重点环节加强监督,将项目成本控制的关口前移,促进项目建设科学化、规范化、程序化。
三、集中监管运营非经营性资产,实现监督管理“全过程”
(一)、科学配置资产。坚持“重点先行,民生优先”的原则,优先配置了社区办公用房、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居家养老服务站、残疾人服务中心、学校等一大批民生类项目。近年来,全区累计配置民生类项目建设用房107058平方米。
(二)、有效使用资产。充分运用无偿调拨、置换、转让等行政调剂手段,优化配置部门资源,发挥最大效益。如针对区卫生系统、劳动人事系统公共服务任务重、群众关注度高的特点,投资4000万元新建了江汉卫生大楼和人力资源市场大楼,将两个系统分散的办公场所集中,既实现了系统内各单位之间的职能互补,又促进了公共卫生资源和人力资源市场水平的提高。同时,对行政事业单位房屋出租管理实行“阳光操作”,即租金评估、公示竞价、租金“入库”、规范合同。三年来,房屋租赁收入增幅达57.72%,合计实现增收4500万元。
(三)、依法处置资产。在统一监管、集中处置、市场运作、讲求效益、程序规范、防止流失的原则下,近几年来对涉及拆迁的37个单位、310亩土地、80137平方米的国有资产均进行了严格把关,处置总额是评估额的135%;旧车处置84辆,转让价高于评估价的38%,确保了国有资产安全完整,实现了资产处置较大升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