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青岛市政府国资委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监管企业收入分配调控工作的通知》,要求监管企业进一步建立健全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
一是逐步建立工资总额预算管理制度,建立以市场价位为导向、以绩效考核为基础的工资总额管理体系,对企业职工工资增长实施调控,促进职工工资收入合理增长。
二是加强岗位绩效管理,理顺收入分配关系,建立职工与岗位、岗位与薪酬相匹配的岗位绩效管理体系,促进企业职工收入与劳动力市场价位逐步接轨。
三是完善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按照企业分类确定职工人均工资增幅,体现“提低、扩中、限高”的调控原则,对于困难企业、职工收入过高企业、享受财政补贴等特殊企业工资增长幅度分别进行了规范,在完善职工工资正常增长的同时,建立了企业人工成本预警机制,实现企业人工成本的合理调控。
下一步,市政府国资委将按照《通知》要求,组织监管企业做好2011年度工资总额增长备案工作,不断探索生产效率与职工工资增长之间的平衡点,推动实现“国资增值、国企增效、职工增收”的良性互动,稳步推进企业职工共享企业发展成果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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