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国资委加强县区国资管理工作指导

文章来源:江苏国资委  发布时间:2011-06-21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国资委《地方国有资产监管工作指导监督办法》,推动各县区国资管理工作,6月初,淮安市国资委由分管领导带队,分三组分赴全市10个县区国资办开展“县区国有经济发展概况、县区属国有企业基本情况、县区国资监管体制及工作开展情况、加强县区国资监管工作建议”主题调研,并与县区进行国资监管工作交流。从调研情况看,全市各县区于去年6月新“三定”方案中都明确成立国资办,与财政合署办公,但因成立时间较短,加之县区国有企业数量不多、体量不大,监管职能尚未到位,工作开展仅限于纯业务范畴,资产、人事管理职能仍在主管部门;机构设置仍有欠缺,除个别县区有专职国资办,其余均由相关处室承担国资管理职能,监管工作人手不足。根据调研情况及各县区建议,今后,淮安市国资委将进一步加大对县区国资监管工作指导,出台县区企业国有资产监管指导意见,全方位、多层次组织开展县(区)国资管理经验学习交流,加强对县(区)国资监管工作法律、法规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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