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9~10日,福建省政府国资委在莆田市召开全省指导监督地方国资监管工作座谈会。会议总结交流了七年来全省国资委系统开展指导监督地方国资工作的做法和经验,研究部署下一步指导监督工作的总体思路和工作重点。九个设区市国资委、平潭综合实验区财政金融局及晋江市财政局、武平县财政局(国资办)作了交流发言。
会议要求,要正确理解指导监督地方国资监管工作内涵,准确把握指导监督地方国资监管工作特点。一是要明确承担指导监督工作任务的主体。二是要准确界定指导监督工作的范围和对象。三是要明确指导监督工作的目标。四要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有效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充分发挥地方国有经济的引领带动作用。五是要形成指导监督工作的合力。认真总结经验,努力拓展指导监督地方国资工作。
会议指出,福建省企业国有资产监管存在五个方面的问题:一是部门管理的资产移交进展缓慢,国资监管仍然存在责任主体不明确的问题。二是一些设区市国资委机构性质被混淆,影响了国资监管机构的独立性和专业性。三是国资委对面上企业国有资产的监管不够到位。四是县级企业国有资产监管出资人缺位。五是县级企业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责任难以落实。
会议强调,遵循国务院国资委去年在浙江召开的全国国资委系统指导监督工作座谈会上提出的下一步国资委系统指导监督工作的总体思路、工作重点和要求,结合福建省实际,当前及今后一段时间里,指导监督地方国资监管工作的主要内容是:建立指导监督的工作机制,完善指导监督工作的制度体系;进一步完善地方国资管理体制、制度以及工作机制;明确出资人主体,落实产权责任;规范监管的内容与方式。
省政府国资委余红胜副主任、省政府国资委指导监督地方国资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负责人,各设区市国资委分管领导和归口处室负责人,及部分县(区、市)国资监管机构负责人近50人参加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