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国资委对部分市直经营性企业开展专项财务审计

文章来源:山东国资委  发布时间:2011-06-03

  为进一步深化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规范聊城市市直国有企业资产管理制度、明确管理主体,促进国有企业快速发展,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近期,聊城市国资委成立专门机构,制定实施方案,聘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按照统一组织,统一部署,全面清理,重点突出的原则对市直未纳入国有资产监管范围的经营性企业进行专项财务审计。专项财务审计分三个阶段进行,5月23日-30日为审前自报阶段,各有关单位要将本单位管理和出资设立的经营性企业情况上报市国资委;5月30日-6月20日为审计阶段,重点审计各单位的资产、经营和人员分类情况,形成审计报告;6月20日-7月1日为汇总分析阶段,审计工作领导小组进行汇总,形成书面材料报市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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