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五”期间,青岛市监管企业从资本市场直接融资总额过百亿元。其中,青岛国信实业有限公司发行企业债券17亿元,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分别通过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和认股权证行权融资26.9亿元,青岛港集团先后三次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中期票据29.4亿元,海信集团、青岛碱业和双星集团分别通过增发再融资15.2亿元、4.7亿元和4亿元。直接融资为企业发展注入了活力,起到了推动作用。
“十二五”期间,青岛市将进一步加大对监管企业直接融资引导,积极培育直接融资渠道。引导上市公司通过定向增发等形式,实现企业集团主业资产上市或整体上市。培育储备10家左右的拟上市企业,重点围绕旅游、金融等现代服务业和新一代信息技术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国有投资公司通过创投、产业基金等多种形式,每家培育1-2户上市企业。预计监管企业直接融资额比“十一五”增长5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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