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国资委发布《所出资企业开展廉洁风险防控工作意见》

文章来源:福建国资委  发布时间:2011-05-27

  为了深入推进企业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福建省政府国资委将加强企业廉洁风险防控工作作为今年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重点任务之一,积极开展廉洁风险防控工作专题调研,并于近期下发了《所出资企业开展廉洁风险防控工作意见》。

  《意见》要求,要把廉洁风险防控工作纳入企业改革发展总体目标和战略规划,贯穿于企业生产、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积极探索对企业廉洁风险进行预警、监测、防范、治理的有效途径和方式,建立企业廉洁风险教育、排查、预警、化解工作机制,实现企业业务流程规范化、岗位职责明晰化、工作权力透明化、廉洁风险公开化、防控措施系统化,为企业科学发展、跨越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意见》提出,要将企业生产经营管理活动、“三重一大”决策、企业领导人员从业行为作为廉洁风险防控重点,采取开展风险排查、构建制度防范、及时预警处置、加强思想教育、实行民主监督等措施,积极推进廉洁风险防控工作。一是加强对企业生产经营管理重点部门、关键岗位和薄弱环节的监督,强化资金、物资购销、工程建设、资产管理等方面的监控,形成权责明确、管理规范、相互制约、有效监督的防控机制;二是加强对“三重一大”决策的防控,进一步规范决策行为,加强对决策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建立集体决策、民主决策、科学决策的“三重一大”决策机制;三是加强对企业领导人员遵守法规党纪、执行规章制度、依法依规经营、行使经营管理权等方面的监督,着力构建有效规范企业领导人员从业行为的监督制约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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