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国有资产管理,规范福建省政府国资委选聘中介机构的行为,促进廉政建设,4月27日,福建省政府国资委印发《关于调整补充中介机构信息库入库机构的函》(闽国资函监事〔2011〕151号),拟对委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公司、拍卖有限公司等三类中介机构信息库进行调整补充,进一步充实、完善中介机构信息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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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国有资产管理,规范福建省政府国资委选聘中介机构的行为,促进廉政建设,4月27日,福建省政府国资委印发《关于调整补充中介机构信息库入库机构的函》(闽国资函监事〔2011〕151号),拟对委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公司、拍卖有限公司等三类中介机构信息库进行调整补充,进一步充实、完善中介机构信息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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