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国资委下发《关于做好2011年度市属企业工资总额预算报告编制工作的通知》,确定对市属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工资总额实行预算管理,总额控制。实行工资总额预算管理后,每年初,各企业围绕企业发展战略,依据年度生产经营目标、经济效益情况和人力资源管理要求,对年度工资总额做出预算安排。按照自下而上,再从上到下的路径,经董事会研究通过后,将工资总额预算上报市国资委。市国资委依据市政府工资指导线,综合考虑行业工资水平、企业经济效益、人工成本承受能力、出资人权益等因素,对企业工资总额预算进行审核、确认。各企业根据核定的工资总额预算,通过建立内部工资分配制度和考核奖惩机制,层层分解落实预算,加强企业人工成本管理,促进企业优质高效发展。
【责任编辑:${content.getAttrByFlatName('zrbj').valu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