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南漳县从自身实际出发,创新国有资产监管体制机制,建立了全覆盖的县级国有资产监管体系。2010年末,纳入南漳县国资部门监管的国有资产总量已达到16.19亿元,比“十一五”末的8.12亿元增长99.4%,接近翻了一番。其中:经过县域经济民营化改革之后,现存的17家国有企业的资产总量为5.58亿元,占36.46%;全县185户行政事业单位的资产总量为8.33亿元,占51.55%;经营性投资及其他国有资产2.28亿元,占14.08%。
一是健全组织体系,落实工作职责。2007年4月,在新一轮政府机构改革中,为加强企业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南漳县撤销了原隶属于县财政局的二级单位国资局,高规格地设立了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为全县国有资产监管主体,履行企业出资人的职责,承担对行政事业性资产、经营性资产等各类国有资产监管的职能。县国资局由财政局长兼任,设专职副局长1名,与县财政局实行“两块牌子、一套班子”,并增设了企业改革发展科、产权管理科、经营收益科等4个科室。与此同时,南漳县还在各乡镇财政所明确一名国资专管员,形成了县镇两级联动的国有资产监管网络体系。
二是强化基础工作,实施分类监管。根据机构改革“三定”方案,南漳县国资局负责对全县各类国有资产实行全方位监管。在对企业国有资产的监管上,南漳县从“零”起步,通过强化企业产权管理,开展企业国有股权登记,成立企业国有产权转让交易中心,建立企业财务快报制度,开展企业股权登记,加强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监督等,不断健全企业国有资产监管的各项基础工作制度,不仅摸清了企业国有资产的家底,并且初步建立了规范的县级企业国有资产监管体系。
三是搭建三大平台,推动改革发展。南漳县结合本地实际,搭建了“支持企业改革、促进企业发展、确保国有产权进场交易”的三大平台:一是以县国有资产经营公司为平台,注入资本金1.3亿元,先后支持组建了城市建设、交通、旅游、开发区“四大投资公司”,有力推动了全县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二是在襄阳市率先设立了湖北省产权交易中心襄阳分中心南漳办事处,按照“统一监管机构、统一信息发布、统一交易规则、统一审核鉴证、统一收费标准”等“五统一”原则,推进产权“进场交易”。三是积极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和改制工作,进一步明确了企业改革维稳工作的主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