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明确企业战略定位和发展方向,引导企业聚焦主业,提高核心竞争力,海南省国资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和《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在确认并公布省属重点监管企业主业(第一批)的基础上,结合企业发展情况,对海南省发展控股有限公司等16家省属重点监管企业的主业予以重新审核确认,现予以公布(详见附件)。
【责任编辑:${content.getAttrByFlatName('zrbj').value}】
为进一步明确企业战略定位和发展方向,引导企业聚焦主业,提高核心竞争力,海南省国资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和《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在确认并公布省属重点监管企业主业(第一批)的基础上,结合企业发展情况,对海南省发展控股有限公司等16家省属重点监管企业的主业予以重新审核确认,现予以公布(详见附件)。
网站管理:国务院国资委宣传局
运行维护:国务院国资委新闻中心
技术支持:国务院国资委信息中心
办公地址:北京市宣武门西大街26号 邮编:100053
网站标识码bm27000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