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国资委成立指导监督县(市、区)国资工作领导小组

文章来源:山东国资委  发布时间:2011-04-11

  为进一步加强对县(市、区)国资工作的指导监督,烟台市国资委成立了由分管副主任任组长,政策法规科、办公室、规划发展科、考核分配科、产权管理科、改革科、资本运营科有关人员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指导监督县(市、区)国资工作,组织制定指导监督工作计划和方案。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政策法规科,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下步,市国资委将根据上级有关要求和实际工作需要,通过制订工作方案、加强调查研究、强化教育培训等形式进一步建立健全与各县(市、区)国资监管部门的联系沟通机制,加强工作联系和业务指导,切实提高我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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