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大连市国资委进一步完善三个体系,加强出资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一是完善责任体系建设。责任要落到实处,从董事长、总经理到劳务工、农民工,要人人有责,人人问责。企业要自上而下逐级签订'安全生产工作责任书',督促企业实行分级管理,逐级落实,严格考核、奖惩制度。
二是完善监管体系建设。要继续理顺监管关系,监督与管理部门要各司其职,各有侧重。监督要职责分明,层次清晰;管理要分工明确,落实到位。要督促基层单位、车间、工段、班组,牢固树立'管生产就必须管安全'的责任意识,做到人人参与保安全,处处安全有人管,不留死角。
三是完善应急救援体系建设。人财物要有保障,应急抢险救援要专业化,按照装备要有保障、队伍要演练、处置要得当、预案要科学合理可操作的要求,敦促企业做好日常自检自查和及时整改完善。今年要组织专家对出资企业的应急救援方案进行全面评估,再次进行修改完善并组织演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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