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1日上午,湖北省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23次会议在武汉召开,会议由湖北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李鸿忠主持,省人大常委会委员和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负责人参加了会议,湖北省人民政府副省长段轮一、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郑少三、省人民检察院院长敬大力和省直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列席了会议。
会上,湖北省国资委杨泽柱主任受湖北省政府委托就《湖北省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条例(草案)》向大会作了起草说明,湖北省人大常委会委员还将于3月31日-4月1日对《条例(草案)》和其他议案进行分组审议,并于4月2日召开全体会议对议案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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