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在企业管理制度规范上实现新突破。健全完善企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工作制度,明确各自权责,确保各方依法依规行权履责。规范企业领导人员任免程序,建立定期考察制度。加大对市管企业领导人员培训力度。
二是在加快推进国企改革上实现新突破。稳妥推进城建开发公司等市管企业公司制改革步伐,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推动桃威铁路、威海船厂等重点国有企业战略重组;配合有关部门加快对18户竞争性中小企业国有资本退出步伐,盘活存量资产。
三是在完善经营业绩考核上实现新突破。将规模较大二级企业的重要财务指标纳入考核体系;探索国有企业公平有效的分配制度,研究提出工资总额预算制度的指导意见。
四是在加强企业投融资和财务监督管理上实现新突破。引导企业将投融资计划列入预算管理,指导企业加强对重大投融资事项进行可行性分析论证,防范投融资风险;指导企业科学编制预算,规范执行预算,努力降低财务成本,压缩非生产性开支;开展会计管理达标等活动,切实防控财务风险。
【责任编辑:${content.getAttrByFlatName('zrbj').valu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