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在企业管理制度规范上实现新突破。进一步健全完善企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工作制度,明确各自权责,确保各方依法依规行权履责。规范企业领导人员任免程序,建立定期考察制度。加大对市管企业领导人员培训力度,提高企业领导人员经营管理能力和决策水平。
二是在加快推进国企改革上实现新突破。稳妥推进城建开发公司等市管企业公司制改革步伐,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积极推动桃威铁路、威海船厂等重点国有企业的战略重组,力促做大做强。配合有关部门加大对18户竞争性中小企业国有资本退出步伐,优化结构调整,盘活存量资产。
三是在完善经营业绩考核上实现新突破。将规模较大二级企业的重要财务指标纳入考核体系。积极探索国有企业公平有效的分配制度,研究提出工资总额预算制度的指导意见。加强企业经济运行监管,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四是在加强企业投融资和财务监督管理上实现新突破。重点引导企业将投融资计划列入预算管理,指导企业加强对重大投融资事项进行可行性分析论证,防范投融资风险。指导企业科学编制预算,规范执行预算,努力降低财务成本,压缩非生产性开支。通过开展会计管理达标等活动,不断提高企业财务管理水平,切实防控财务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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