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国资委“四项”举措推进能力作风建设

文章来源:江苏国资委  发布时间:2011-03-03

  2月28日,扬州市国资委召开全体人员会议,动员部署干部队伍能力作风建设。会上,市国资委党委书记、主任朱林提出:今年,市国资委将把干部队伍能力作风建设作为年度工作的重要内容,扎实开展四项举措,努力打造“自身勤廉、理念超前、业务精明、思路新颖、成效明显”的国资委机关。

  1、狠抓学习,保证干部教育培训质量。一是抓好个人自学。机关干部要结合工作岗位,认真制定个人学习计划,做到有学习内容、有时间安排。每天至少要自学1小时,每年自学时间不少于300小时。由党支部推荐几本书籍,在委机关开展读书活动。二是抓好重点辅导。委机关每季度围绕一个主题,以专题讲座、领导授课、座谈讨论、播放录像等形式,搞好重点辅导。三要抓好定期交流。每半年召开一次学习交流会,交流学习心得体会。四要抓好评学评优。对在学习活动中表现出色的要评选先进并给予一定的奖励。

  2、完善机制,加大机关干部轮岗交流和实践锻炼工作力度。制定出台扬州市国资委机关干部轮岗交流管理办法,完善委机关干部交流挂职、岗位轮换等制度。积极选派优秀机关干部参加市委组织的各种实践锻炼活动,适时安排机关干部到企业挂职锻炼,增加企业工作经验,为机关干部锻炼成长搭建平台。

  3、落实措施,更好地为企业服务。一是切实落实好“五个一”的措施。即:每个处室拿出一篇以上有价值的调研文章、报告;每个处室挂钩一个企业联系点;每个人出一个工作创新的点子;每个处室全年提供不少于10篇并被市委、市政府及省国资委以上部门机构采用的工作信息;每位处长进行一次处室主要工作讲座。二是开展“服务之星”评选工作。年底,组织基层企业代表对委机关中层及以下干部进行测评,评选出服务企业的“服务之星”,努力使我们的作风更硬、工作更实、服务更优。

  4、强化管理,提高机关廉政建设水平。一是加强党风廉政教育工作。定期开展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引导机关干部坚定理想信念,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和利益观,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二是加强机关内部制度建设。由办公室牵头,对委机关内部相关制度进行修订和完善,确保每一项工作都有相应的制度加以规范和控制。进一步完善干部考核办法,变年终考核为平时跟踪考核,变定性考核为量化指标考核,形成“有所为”的激励机制、“不作为”的防范机制和“不敢为”的惩戒机制。三是认真排查问题。各处室要认真分析,查找出能力作风建设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加以整改,确保取得成效。四是加大问责力度。对因工作失职或作风恶劣,给国有资产、人民生命财产造成损失或对机关形象造成不良影响的干部,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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