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国资委三项举措加强春节期间企业安全生产工作

文章来源:江苏国资委  发布时间:2011-01-25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2011年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和《江苏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春节前安全生产检查和督查的通知》精神,根据常州市安委会要求,市国资委采取有效措施强化监督,要求出资企业进一步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确保春节期间企业生产安全。

  一是思想上高度重视。各级领导要把安全生产摆在突出位置,明确法人代表为第一责任人,要深刻领会安全生产相关文件精神,并结合企业实际情况进行安全生产工作的具体部署。

  二是制度上进一步强化。各企业必须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制度建设,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企业实际,健全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管理办法》、《安全目标责任考核奖惩办法》等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并抓好落实。

  三是狠抓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各企业要全面进行安全事故隐患排查,并对排查出的隐患及时整改,特别是交通、化工、建筑等事故易发企业要采取有针对性的防范措施,并派安全生产责任人24小时值班,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置,彻底消除事故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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