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是进一步完善国资监管体制。加强与行业主管部门的沟通与联系,理清职责界限,做到不越位、不缺位,不错位;进一步明确企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的权责,确保各方依法依规行权履责;加强市管企业领导班子和后备干部队伍建设,对市管企业领导班子进行定期考察、调整与充实,注重后备干部队伍建设。
三是进一步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积极稳妥地推进中小企业改制,尽快实现国有资本退出;加快推进桃威铁路、威海船厂、威海港等企业的战略重组工作。
四是进一步完善企业经营业绩考核和收入分配管理机制。将企业二级财务指标纳入考核体系,科学制定年度目标;积极探索企业公平分配的有效方法,研究提出企业人工成本调控及试行年金制度的指导意见。
五是进一步加强企业投融资和财务监督管理。引导企业创新融资方式,拓展融资渠道,努力降低融资成本。指导企业科学编制预算,规范执行预算,以预算管理力促企业搞好节能减排、技术创新和财务成本管理。督导企业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加强企业集团财务的管控能力,指导有条件的企业整合集团的财务管理框架,实现以集团为中心的有效财务管理和监控;加强企业收益收缴管理,按预算要求完成国有资本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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