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加强制度建设,实现依法监管。制定了资产评估、产权转让、业绩考核等11项配套制度,国有资产监管制度体系基本形成,提高了监管效率;
二是开展清产核资,优化资产质量。采取“统一招标、统一委托、统一付费”的方式公开选聘3家中介机构,对市属国有企业进行了清产核资,摸清了家底,核销不良资产,提高了资产质量;
三是创新监管方式,强化风险防控。对财务检查、决算审计、日常监测中发现的重大财务和经营风险问题,实行了子公司向集团公司报告、集团公司向国资委报告、国资委向市政府报告的“三级报告”制度,并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预警和改进建议,避免了企业决策失误造成资产损失。
四是拓宽监管范围,加强财务监督。将县(区)属企业全部纳入财务报表报送范围,实现了全市快报网络的有效连接,对企业财务快报采取月比季评、年度总评的方式,保证了财务快报的时效性,提高了信息质量。
五是完善选人机制,配强经营班子。制订了《石嘴山市国有企业管理人员考察操作规程》,规范了企业管理者考察考核程序和方法,加强对企业管理人员的考核,优化领导班子结构,提高了经营管理水平。
截至2010年,全市国有企业资产总额75.70亿元,比2009年增长79%;净资产23.98亿元,增长64%;实现营业收入15.44亿元,增长62%;上缴税费1.20亿元,增长105%;盈亏相抵实现利润0.46亿元,同比增盈0.23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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