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健全机制推进国企反腐倡廉建设

文章来源:江苏国资委  发布时间:2011-01-11
  南通市认真研究新形势下国有企业反腐倡廉工作的特点和规律,紧密结合国资监管工作,注重反腐倡廉体制、机制和制度创新,国企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构建反腐倡廉联动机制。建立国有企业党风廉政建设联席会制度,每年年初国资委和各出资企业作为成员单位签订《党风廉政建设目标管理责任书》,进一步明确各自职责任务,强化国企反腐倡廉建设“三同时”,即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目标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目标同时下达,贯彻落实国有资产监管法规与党纪政纪条规同时检查,年度经营目标与反腐倡廉工作目标同时考核。

  二、构建惩防体系长效机制。出台《南通市国有企业反腐倡廉建设工作意见》,督促企业健全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制度体系,形成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互相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运行机制。逐步完善科学配置权力的制度,建立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形成企业决策机构、执行机构、监督机构和经营管理者之间的制衡机制,在6家出资企业推行外派监事会工作。完善监督制约权力运作的制度,出台关于出资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重大投资、产权转让、重组改制、风险管理、职务消费等一系列规章和规范性文件。逐步完善监督检查的制度,建立符合企业实际的廉洁承诺、廉洁谈话、述廉评廉等制度,保证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三、构建企廉工作巡查机制。从2007年9月起开展对国企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的巡查工作,出台了《关于对市国有出资企业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开展巡查的实施办法(试行)》。到目前为止,对13家市属国有企业开展了巡查工作,发现企业存在的各类问题共34个,提出整改意见36条。同时根据巡查中发现的监管薄弱环节,研究制定《南通市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加强对出资企业领导人员监督管理的意见》、《南通市市属国有企业经营者年薪考核试行办法》和《关于规范国有出资企业领导人员兼职行为的暂行规定》等制度。

  四、构建“三位一体”监督机制。探索建立企廉巡查组、外派监事会和企业纪检监察组织“三位一体”的监督体制。立足上对下监督、外部监督和内部监督,整合财务审计、巡查、纪检监察等监督资源,增强监督合力,提高监督效果,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和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制定《关于推进企廉巡查、外派监事会和企业纪检监督“三位一体”监督体制建设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明确国资委外派企业监事会成员为企廉巡查组成员,出资企业纪检监督干部参与对所属企业的巡查工作。

  五、构建廉政风险防范机制。在国有企业中开展“学习南通中远,创最廉洁企业”活动,积极拓展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工作新领域,加强企业廉政风险内控机制建设,制定《关于加强国有出资企业“廉政风险内控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重大事项报告工作流程》和《重大投资项目后评估》制度。督促企业积极开展廉政风险防范活动,南通产控集团查找到11个业务关键点风险源,市粮油集团排查出13个岗位74个风险点,有针对性在制定防范预案,做到各岗位廉政风险清楚,防范措施有力;市盐业公司近年来共出台77个规范性文件,涵盖公司运行管理各个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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