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明确服务企业的概念,坚持“以企为本,以资为根”服务理念,集中力量做好资本和资产的监管与运营;
二是树立标杆,要明确如何为企业服务,进一步完善制度体系,运用稽核与稽查手段,把握好标准和程序,维护企业的法人财产权和经营自主权;
三是构建服务体系,通过梳理法规体系、建立处室服务企业长效机制、与驻企专职监事形成联动、接受企业的监督等方式,形成完善的服务体系,真正为监管企业提供优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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