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是规范程序。通过企业预报、中介机构审计、国资委审核等程序确定企业工资总额。
三是制度约束。建立企业负责人薪酬与职工工资挂钩政策,防止企业不执行政府工资政策。
四是操作简化。建立最低工资绿色保障通道,对企业平均工资低于社会平均工资的企业,在政策上允许企业自主上调,减少职工不满情绪,规避集体上访隐患。
【责任编辑:${content.getAttrByFlatName('zrbj').value}】
网站管理:国务院国资委宣传局
运行维护:国务院国资委新闻中心
技术支持:国务院国资委信息中心
办公地址:北京市宣武门西大街26号 邮编:100053
网站标识码bm27000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