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大冶市探索建立大监管的县级国有资产监管模式

文章来源:湖北国资委  发布时间:2010-11-19

  在推进县级国资监管过程中,湖北省大冶市在实践中探索,在探索中实践,始终贯彻大国资的理念,采取大授权的模式,走出了一条全方位监管国有资产,高效率运营国有资本,大手笔助推县域经济的新路子,达到了大配置效率的良好局面。

  一、贯彻大国资的理念。大冶市委、市政府在2006年成立国资监管机构的时候,就树立了大国资的理念,组建了独立的国资监管机构专司国资监管之责,建立起了覆盖行政事业和经营性国有资产的全方位国有资产监管体系,形成了具有大冶特色的国资“双三”架构模式,即对企业构建起了“国资局—国资公司—出资企业”的国资监管模式和对行政事业单位构建起了“政府—国资局—主管部门”的国资监管模式,在机构上确保了监管体制的落实。同时,以市政府名义相继出台了《大冶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大冶市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资产的出租、出借管理暂行办法》、《大冶市行政事业单位通用设备配置管理办法》等管理办法,在制度上确保了监管职责的落实,为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和国有企业的做大做强提供了体制和机制保障。

  二、采取大授权的模式。大冶市政府突破常规,打破条块分割、部门分离的传统国资监管模式,对市级国有资产实行大授权,统一授权大冶市国资局管理运营,形成了“两集中”的大授权管理模式,即对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实行集中管理、对经营性资产实行集中运营。截止目前,大冶市对全市21.65亿的行政单位国有资产实现了“四统一”的管理办法:即统一产权管理、统一购建预算管理、统一公开资产处置、统一行政事业单位资源配置。截止目前,全市共收缴超编超标公车153部,每年节约支出420万元;成功拍卖21处行政单位资产和改制企业资产,拍卖收益超过评估价1282.61万元;通过公开出租、拍租等形式对外租赁房屋27644.55平方米,累计上缴财政收益924万元。这种模式实现了“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监管与经营性国有资产监管”的有效对接,实现了国有资产运营效益的最大化,形成了统一监管的合力。

  三、达到大配置的效率。大冶市政府授权大冶市国资局对国有资产实行集中统一监管,最根本的目的是为了在“更大范围、更宽领域、更深层次”统一配置资源,提高资源配置效率。通过大配置,大冶市强化了国资公司的投融资平台功能,提升了政府的投融资能力,使政府有能力办一些以前想办但无力办的事,增强了政府统筹全局谋发展的能力,为全市经济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截止目前,该市以国资公司为载体,盘活了10余亿存量资产,先后融资近30亿支持大冶城北新区建设。强化了国有资本的“孵化器”功能,促进了中小企业、新兴战略产业、专业市场和工业园区建设,有效放大了国有资本,盘活了存量,引入了增量,较好地发挥了国有资本在本地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引领和带动作用。如投资3000万元入股担保公司,今年一年就为大冶中小企业提供担保贷款近4亿元;投资6500多万元,建成55000多平米标准厂房,引进了一批项目落户大冶,这些项目投产后每年可创汇3000美万元,增加税收近亿元;投资1200万元,建成了鄂东南最大的机械专业市场;入股湖北三鑫金铜股份有限公司,累计分红8894万元,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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