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国资委采取五项措施加强监管企业风险管理

文章来源:山东国资委  发布时间:2010-11-10
  一是建立健全企业风险管理组织制度体系。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健全风险管理机构,进一步明确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及有关职能部门与岗位风险管理的职责权限,健全风险管理内控制度,形成职责明确、分工合理、相互协调的企业风险管理体系。

  二是加强动态监控,建立企业风险预警制度。建立专门的监测方法和指标分析体系,实施动态跟踪监测,对企业财务和经营活动中存在的各种潜在风险及时监控预警,并制订应急预案,确保及时发现,及时应对。

  三是制定风险解决方案,及时化解企业风险。对企业负债率过高、投资项目不达效、高额担保、逾期担保、重大法律纠纷等风险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风险解决方案,选择风险转移、风险转换、风险对冲等适当的风险管理工具,有效化解企业风险。

  四是建立企业风险报告制度。定期组织企业风险测评,形成风险评估报告及时报告董事会或决策层,出现重大风险或形成财务危机的,要及时报告市国资委。风险报告应包括重大事项的风险情况,造成风险的原因分析,风险应对预案及措施等。

  五是建立责任制,强化对企业风险损失的责任追究。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对企业风险管理负总责,对企业风险管理体系不健全,不能正确履行职责,及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程序进行决策造成企业资产损失的,将参照《省管企业资产损失责任追究暂行办法》,依法追究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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