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出台《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法》

文章来源:江苏国资委  发布时间:2010-11-08
  10月28日,泰州市政府第34次常务会议讨论决定,正式颁布实施《泰州市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法》。《办法》共分六章四十一条,立足泰州实际,借鉴兄弟城市的成功经验,从国资监管机构的职能与设置、如何监管、企业与监管机构所承担的义务与责任等方面都作了明确的规定办法的颁布实施,标志着泰州市的国资监管工作进入了一个新的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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