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湖北省国资委出台《出资企业重大法律纠纷案件管理暂行办法》以来,中央在鄂企业、省属出资企业及部分市州出资企业报请省国资委协调处理的各种重大法律纠纷案件约70余起,直接涉案金额达22亿。这些法律纠纷中企业改制案件多,历史遗留案件多,不仅涉及产品质量、房屋租赁、股东出资、矿产权属、知识产权、拨改贷等各类纠纷,同时由于法制意识不健全、操作程序不规范、资料保存不齐全,使得法律纠纷随着企业发展和国家法律政策的不断完善逐渐演变成法律关系复杂、利益冲突尖锐的纠纷,致使案件协调涉及的范围广、难度大、时间长。为此,省国资委通过积极提供法律支持,多方协调司法机关,使出资企业重大法律纠纷案件的处理、备案和协调工作日益规范,一大批积案、难案逐步化解,历史遗留的重大法律纠纷案件基本解决,目前已为企业挽回经济损失近6亿元,为企业发展提供了有力地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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