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是确立集体决策的基本形式和规范程序。按照《企业国有资产法》、《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科学界定企业领导班子联席会议、董事会会议、党委会、总经理办公会的功能和程序,凡涉及“三重一大”的重要事项,按照各自职责范围严格按规定程序进行,市国资委派出监事列席董事会。在具体执行过程中把好五个环节:重大议题无遗漏、提前“备课”有准备、畅所欲言无保留、议决事项有纪要、报告备案须到位,确保集体决策的科学性和程序的规范化
三是进一步完善监督检查制度。南通市国资委每年均对出资企业“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执行情况进行专项监督检查,重点检查制度是否健全、重大事项的决策程序是否符合规定、制度的执行力如何等,并将对“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作为企业领导人员年终考核和国有企业廉政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从2007年9月在全省地级市中率先开展了对国企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的巡查工作,2009年又进一步推行了企廉巡查、外派监事会和企业纪检监察“三位一体”监督体制建设,整合财务审计、巡查、纪检监察等监督资源,增强监督合力,有效地实现了对企业决策行为的全方位实时监控。
【责任编辑:${content.getAttrByFlatName('zrbj').value}】